【安省省警12 月控告 1,268 人酒駕 – 安省酒駕新例:終身停牌及更嚴厲刑罰即時生效】
母親反酒駕組織 (Mothers Against Drunk Driving, MADD Canada) 行政總裁 Steve Sullivan 歡迎改革。他說:「酒駕問題沒有單一解決方案,但任何正面的改革都是正確方向的一步。」Sullivan 指出,自動停牌比過往由法官酌情決定更嚴厲且一致。
安省省警 (Ontario Provincial Police, OPP) 公布,去年 12 月假期「RIDE」行動中,共有 1,268 人因酒駕被控,其中倫敦 (London) 地區有 269 宗控罪及 40 宗警告級停牌。
OPP 發言人 Derek Rogers 說:「很多人仍然選擇酒後駕駛,這令人難以理解,因為他們完全可以安排其他安全方式回家。」他補充,警方支持任何能提升公共安全的立法。
新規亦要求,酒駕者在首次違規後必須接受強制教育,而非第二次才開始。Sullivan 說:「酒駕者能從教育中受益,了解酒精如何影響身體及駕駛能力。」
MADD Canada 呼籲安省效法其他省份,採用即時路邊禁令 (Immediate Roadside Prohibition, IRP)。卑詩省 (British Columbia) 於 2010 年率先實施,隨後曼尼托巴省 (Manitoba)、沙省 (Saskatchewan) 及亞伯達省 (Alberta) 跟進。IRP 允許警員直接向血液酒精濃度超過 0.08 的司機發出行政刑罰,包括即時停牌、扣車、罰款、安裝酒精鎖 (ignition interlock devices) 及教育課程。Sullivan 指出,IRP 節省警方處理文件的時間,並加強阻嚇力。
他亦倡議廣泛使用酒精鎖,要求司機在啟動車輛前通過酒精測試。「在公眾知道警方正在嚴查酒駕的情況下,仍有數百人被控,這實在令人震驚。」他說。
自 1 月 1 日起,《公路交通法》(Highway Traffic Act) 新規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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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致死者終身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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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酒精或藥物違規即須接受強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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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長即時停牌期:首次七日、第二次十四日、其後三十日。
這些自動刑罰不再需要法官裁定,標誌著安省處理酒駕案件方式的重大轉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