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醉駕Barbie Jeep?男子粉紅電動車上路即被捕!】

最新消息 2025-07-14

一名男子於加拿大卑詩省(British Columbia)喬治王子市 (Prince George)因醉酒駕駛一部兒童用Barbie電動車而被警方拘捕,事件不但在網上引起熱議,更引發對道路安全及法律界線的廣泛討論。

事發於9月5日,警方接獲多宗報案,指一名男子在 15th 大道 近 尼科爾森街 (Nicholson Street)駕駛一部粉紅色、電池驅動的Barbie Jeep。涉事男子Kasper Lincoln被證實酒精超標,並已被禁止駕駛。他隨即被警方拘捕,並接獲一張列明車款為「Power Wheels」、型號為「Barbie Jeep」的罰單。

皇家騎警 (RCMP)傳媒關係官員Staff Sgt. Kris Clark表示,駕駛一部無保險的車輛已足以構成拘捕理由,尤其當中涉及醉駕等其他違規行為時更屬嚴重。他強調:「這是一部在公共道路上行駛的電動車,既無保險亦無有效駕駛執照。」

Kasper Lincoln向CBC表示,他當日只是「懶得行路」,便借用室友小孩的Barbie Jeep外出買Slurpee。他笑言:「我之前未試過駕駛這部車,只係想去買杯Slurpee,唔想行路,就見到部車喺度。」他亦承認當時酒精超標,並補充:「唔好醉駕。」


溫哥華(Vancouver)專門處理駕駛罪行的律師Kyla Lee指出,警方的執法有理有據:「根據卑詩省法律,任何在道路上行駛的電動車輛都必須持有有效駕駛執照及保險。」她補充:「無論係Barbie車、玩具車、電動滑板,凡屬電動推動的車輛都屬於『汽車』,必須符合法例。」

Kyla Lee亦指出,雖然部分城市正考慮修訂法例以應對電動滑板車及電動單車的普及,但對於Barbie Jeep這類兒童玩具車,法律界定非常清晰。根據Mattel資料,Fisher-Price出品的Barbie Jeep Wrangler最高時速可達8公里,並配備動力煞車,建議供3至7歲兒童於硬地使用。

Lee強調,警方一般不會干預兒童在住宅區街道上玩耍,但今次事件涉及在繁忙道路上行駛,風險極高:「喺行人路使用會危及途人及小童,喺馬路上使用則危及駕駛者本身。冇人想撞到一部Barbie車,而司機亦唔會預期路上會有Barbie車出現。」

事件發生當日,喬治王子市 亦發生其他緊急事故,包括市中心 Cross Roads Brewing遭火災焚毀,以及一宗救護車被皮卡車撞擊後逃逸的案件。儘管事件本身帶有戲劇性,執法部門強調,所有電動車輛—不論大小—均應遵守相同的法律與安全標準。

 

🔗資料來源: https://www.cbc.ca/news/canada/british-columbia/barbie-jeep-arrest-prince-george-1.7626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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