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升呢做公民?加拿大PR最易犯嘅錯誤 】

最新消息 2025-07-14

加拿大永久居民(Permanent Residents,簡稱PR)雖享有多項權利,但亦須履行特定義務以維持其身份。根據《Canada Immigration News》報導,永久居民身份可能因未達居住要求、被裁定不具入境資格,或在取得加拿大(Canada)公民身份後自願放棄PR身份而被取消。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PR卡過期,持有人仍保留永久居民身份並可繼續留在加拿大(Canada)。然而,如需經飛機、火車、巴士或船隻從海外返回加拿大,則必須持有有效PR卡。當PR成為加拿大公民後,其永久居民身份將自動終止,但同時獲得完整公民權利,包括投票權、就業自由及免除居住要求。

失去PR身份最常見的原因之一是未達居住義務。根據加拿大法律,永久居民在任何五年期間內,必須至少有730天實際居住於加拿大(Canada)。部分海外時間可計算在內,例如為加拿大公司工作或陪同加拿大籍配偶居住海外,但若未達標準,身份可能被撤銷。

此外,永久居民亦可能因嚴重刑事罪行、虛假陳述或健康問題而被裁定不具入境資格。例如,根據加拿大法律,若被判處十年或以上刑期、在移民申請中提供虛假資料,或患有可能危害公共健康的疾病,均可能被遣返並面臨最長五年禁止入境的處分。

加拿大移民、難民及公民部(Immigration, Refugees and Citizenship Canada,IRCC)提醒永久居民應妥善記錄旅遊紀錄,並了解維持身份所需履行的義務。隨著加拿大(Canada)持續調整移民政策,掌握相關規定對於希望長期居留及最終取得公民身份的人士而言至關重要。



🔗資料來源: https://www.cicnews.com/2025/08/is-it-possible-to-lose-my-permanent-resident-status-08583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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