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鵝事件引爆保育熱議 | 與加拿大鵝互動, 法例你必須識!】
最新消息
2025-07-14
一段喺社交媒體瘋傳嘅片段引起咗公眾熱議:一位男子手持活生生嘅加拿大鵝進入一幢公眾建築物(疑似係住宅大廈),事件即時激起咗野生動物保育法例、文化觀念同埋資訊誤導嘅討論。
你知唔知,擅自擁有加拿大鵝其實係犯法嘅?
《候鳥保育公約法》(Migratory Birds Convention Act, 1994) 保障加拿大鵝
根據此法例,無合法許可擁有或處理加拿大鵝會面臨以下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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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最高罰款 加幣 $1,000,000 或 監禁最高 3 年,甚至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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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或公司:最高罰款 加幣 $4,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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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涉及多隻鳥類、鳥巢或蛋,罰則可能會加重
這些刑罰適用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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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捕捉或擁有候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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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害或破壞鳥巢或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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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販運或運送受保護鳥類
法例目的係保障跨國候鳥族群免受濫捕,確保牠哋長遠繁衍生息。
有乜合法途徑可以與加拿大鵝互動?申請以下特定許可證就得:
繁殖及教育用途許可(Avicultural Perm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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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合法飼養候鳥作教育或繁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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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安全環境及妥善照料
危害處理許可(Damage or Danger Perm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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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候鳥威脅到農業、公共安全或牲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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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需證明其他非致命方法(如圍欄或噪音)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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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許可無需收費
科研許可(Scientific Perm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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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於研究候鳥,如標記、觀察或樣本收集
驅趕許可(Scare Perm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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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於使用狗隻或槍械驅趕候鳥,須依法操作
狩獵許可(Hunting Perm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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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節性狩獵活動,在特定區域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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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定獵殺數量及禁止破壞鳥巢
即使持有許可證,亦要嚴格依照規定行事,否則仍有可能觸法。
你認保育係人類責任,定只係干涉自然?
🔗資料來源:https://laws-lois.justice.gc.ca/eng/acts/m-7.01/FullTex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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