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鵝事件引爆保育熱議 | 與加拿大鵝互動, 法例你必須識!】

最新消息 2025-07-14

一段喺社交媒體瘋傳嘅片段引起咗公眾熱議:一位男子手持活生生嘅加拿大鵝進入一幢公眾建築物(疑似係住宅大廈),事件即時激起咗野生動物保育法例、文化觀念同埋資訊誤導嘅討論。

你知唔知,擅自擁有加拿大鵝其實係犯法嘅?



《候鳥保育公約法》(Migratory Birds Convention Act, 1994) 保障加拿大鵝

根據此法例,無合法許可擁有或處理加拿大鵝會面臨以下刑罰:

  • 個人:最高罰款 加幣 $1,000,000 或 監禁最高 3 年,甚至兩者兼施

  • 團體或公司:最高罰款 加幣 $4,000,000

  • 若涉及多隻鳥類、鳥巢或蛋,罰則可能會加重

這些刑罰適用於:

  • 擅自捕捉或擁有候鳥

  • 損害或破壞鳥巢或蛋

  • 非法販運或運送受保護鳥類

法例目的係保障跨國候鳥族群免受濫捕,確保牠哋長遠繁衍生息。


有乜合法途徑可以與加拿大鵝互動?申請以下特定許可證就得:

繁殖及教育用途許可(Avicultural Permit)

  • 可合法飼養候鳥作教育或繁殖用途

  • 需提供安全環境及妥善照料

危害處理許可(Damage or Danger Permit)

  • 當候鳥威脅到農業、公共安全或牲畜

  • 申請人需證明其他非致命方法(如圍欄或噪音)無效

  • 此許可無需收費

科研許可(Scientific Permit)

  • 用於研究候鳥,如標記、觀察或樣本收集

驅趕許可(Scare Permit)

  • 用於使用狗隻或槍械驅趕候鳥,須依法操作

狩獵許可(Hunting Permit)

  • 季節性狩獵活動,在特定區域進行

  • 限定獵殺數量及禁止破壞鳥巢

即使持有許可證,亦要嚴格依照規定行事,否則仍有可能觸法。

 

你認保育係人類責任,定只係干涉自然?

 

🔗資料來源:https://laws-lois.justice.gc.ca/eng/acts/m-7.01/FullText.html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