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漁民再涉非法捕撈斑點蝦遭罰3萬元 去年才被重罰25萬元】

最新消息 2026-10-09

加拿大漁業及海洋部(Fisheries and Oceans Canada, DFO)表示,卑詩省(B.C.)一名商業斑點蝦(Prawn)漁民因違反商業捕撈牌照條件,被法院判罰3萬加元,這已是他不足3年內第二次因重大非法捕魚行為被定罪。

被告Dean Keitsch於7月31日在納奈莫(Nanaimo)省級法院承認4項未遵守商業斑點蝦捕撈牌照條件的罪名。除罰款外,法院亦下令沒收漁業執法人員在調查期間檢獲的捕魚設備。

DFO指出,相關違規行為發生於2023年5月12日至6月6日期間。事件源於執法人員接獲舉報,在納奈莫附近海域發現一組包含浮標、繩索及重物但未附帶蝦籠的漁具。

調查發現,該裝置屬於俗稱「Dummy Float」的定位浮標,目的是在合法捕魚季開始前或開始期間搶先佔據漁場位置。

執法人員其後確認該浮標與Keitsch擁有的漁船「Dark Star」有關。調查人員查閱船舶監測系統(Vessel Monitoring System,VMS)數據後發現,該船隻於2023年5月15日斑點蝦漁季開放當日才啟動強制追蹤系統,未有按照規定於離港前72小時完成啟動程序。

此外,VMS記錄顯示,該船於2023年5月29日至31日期間未有傳送所需監測數據,但同一時段的漁獲日誌卻顯示船隻仍在進行捕撈作業。

DFO指出,這是Keitsch第二次涉及重大非法捕魚定罪。2024年,他曾因在西謝爾特(Sechelt)附近受保護的玻璃海綿礁(Glass Sponge Reef)進行斑點蝦捕撈及多項違反牌照條件的行為,被判罰25萬加元。

當局強調,商業捕魚從業員必須遵守牌照規定,包括準確申報漁獲資料及正確使用船舶監測系統,才能保障漁業資源可持續發展、支持保育工作,並維持公平的捕撈環境。

 

🔗資料來源: https://www.ctvnews.ca/vancouver/article/repeat-illegal-prawn-fishing-leads-to-30k-fine-for-bc-m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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