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溫夫婦入住新屋驚見尿騷味 法院裁定賣家賠償逾2.2萬加元】

最新消息 2025-05-04

 

卑詩省一對夫婦在大溫購置的聯排別墅入住後發現嚴重異味,最終經法院判決獲得超過2.2萬加元的損害賠償。法院認定賣方在交屋時未如實交付房產,違反買賣合約。

根據卑詩省高等法院法官Robin McQuillan於本週一作出的裁決,Morteza Mohamadighanatghestani與Mana Novin於2022年3月,以126萬加元購入位於高貴林(Coquitlam)的一處聯排別墅。

夫婦指控稱,他們於同年7月正式搬入時,發現主臥室彌漫尿騷味,地毯及其下方地板嚴重受損,最終需斥資22,270.61加元進行修繕。

》房屋狀況「不適居」 氣味刺鼻無法入住

買方向法院提交了多份專業報告,包括加拿大Mobi清潔公司的檢測資料。報告指出,主臥室內有大量尿液殘留及刺鼻氣味,房屋「不宜居住」。報告並警告:「尿液與異味恐對健康構成危害,地毯、墊層與下層地板皆需更換,牆壁與天花板亦需消毒,因蒸發後的尿液已擴散至周邊。」

一間有43年經驗的地毯清潔公司也在報告中指出:「該房間為我們歷來處理過最嚴重的案例之一,建議全面拆除並更換地毯及墊層,否則異味將加劇,並可能構成生物危害。」

》多次聯絡賣方無果 買家最終提告

買方表示,在發現問題後曾試圖透過地產經紀與律師與賣方聯繫,但對方拒絕回應。無奈之下,他們將賣家Jaehwan Lee與Hyeyoung Park告上法院,指控違反合約條款,稱根據協議,房產應以與買方視察時「基本相同狀況」交付。

驗屋師Sasa Stojanovic出庭證實,他在交易前檢查房屋時「未發現異味」,並認為房屋狀況略高於平均水平。但在事後再次查看時,他直言「主臥室尿騷味極重」,甚至需要多次離開房間呼吸新鮮空氣。

》法院:賣方無合理解釋 須賠償損失

賣方之一Lee在庭審中辯稱,交屋時房屋狀況與買家看房時無異,但未能提供書面證據佐證。法官指出,賣方無法合理解釋異味來源,且在交屋前數月並未居住於屋內。

法院認定買方證據充分,包括專業報告與證人證詞,並裁定賣方違反合約,須賠償買方修復尿液造成損害的費用22,270.61加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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